本帖最后由 喵了个咪~ 于 2015-3-27 20:50 编辑
《幻想梦斗符》基础规则——
一、游戏目标/胜负判定
在《梦斗符》中,符斗师的目标是通过对角色、符卡的搭配调整、临场布置和战术,发动各种符卡和技能削弱对手的体力值,并最终令其撞弹坠机,或是以华丽度的优势赢得人气胜利。 1.击破胜利: 当一方角色体力值低于0时,对手获胜。 2.人气胜利: 当一方角色进攻回合开始无牌可抽时,由宣言区竖置卡片的华丽度总和更多的玩家获胜。 3.特殊胜利: 由卡片效果或人物技能直接判定获胜。
二、游戏流程
A.决斗准备/开局 双方玩家须各自准备好数量为40的梦斗符卡组一套。其中任何同编号卡片只可存在最多3张。并且在这40张卡片中必须存在一张角色卡。 场地设置完成后,双方玩家必须将卡组中一张角色卡横置于己方角色区内。双方互相洗切对方的卡组后,各自从卡组抽3张卡片作为初始手牌,之后,双方分别检视卡组并展示任一张卡片加入手牌,洗切卡组,游戏正式开始。
B.回合阶段说明 1. 回合开始阶段(PICK) 回合开始阶段,进攻方玩家须抽卡,抽卡数量与其“已耗损灵力珠”数量相等,且至少抽1张卡。随后攻守双方依次回复1点灵力。
2. 切换阶段(CHANGE) 进攻方玩家可选择执行以下行动中的一种。 a 将手牌一张角色卡横置入角色区。 b 将角色区一张横置的角色卡竖置,并将已竖置的卡横置。 c 将角色区一张竖置的角色卡置入决斗区。若如此做,在你的下一个防御阶段结束时,你须将决斗区的角色卡返回你的手牌。
3. 放置阶段(SET) 进攻方可以在放置阶段将任意手牌暗置入符力区;或将手牌中的陷阱卡暗置于装备区。装备区上限为2,符力区上限为5。 玩家在游戏过程中,可弃置符力区卡片视作消耗等量的灵力;装备区已存在的卡片可以在放置阶段被替代,符力区则不可。
4. 战斗阶段(BATTLE) 放置阶段之后,进入战斗阶段。此阶段对于进攻方角色来说等同于“进攻阶段”,对于防御方角色来说等同于“防御阶段”。 进攻方可以宣言手牌中的战斗符卡。在确认满足符卡的发动条件后,玩家支付其卡面标注的所需灵力数,将其打出竖置于决斗区。 在进攻方宣言战斗符卡后,防御方可在此时选择是否也宣言一张战斗符卡来“相杀”。同样地,在确认满足符卡的发动条件后,防御方玩家支付其卡面标注的所需灵力数,将其打出横置于决斗区。 防御方宣言完成后,双方进行战斗结算: 进攻方符卡战力大于防御方符卡时,对防御方造成等同于双方符卡战力差的伤害,伤害发生后,判定该符卡命中:命中后的战斗符卡将会进入所属玩家的宣言区顶部。 在以上结算后,进攻方可以继续进行下一轮的进攻,或声明结束该进攻阶段。
*战斗阶段,宣言符卡没有次数限制。 *符卡的发动条件包括:符卡所属角色参战;可用灵力值大于等于宣言符卡所需灵力;该符卡华丽度大于等于角色当前宣言区顶部华丽度;该符卡描述中白底标注的“需要”。
5. 回合结束阶段(END) 进攻方声明回合结束后,检视其手牌数量是否超过5张,如超过则需要弃置至剩余5张。
之后,双方攻守交换,循环此过程直至分出胜负。
三、卡面示例
四、场地布置
1.角色区:放置角色卡、体力卡,以及生效中的BUFF卡。 2.符力区:可弃置此区域的卡片用作灵力,暗置。 3.灵力区:放置灵力;翻面表示消耗,横置翻面表示崩坏。 4.装备区:陷阱卡在此暗置,永续道具卡在此明置。 5.决斗区:放置正在战斗结算的战斗符卡。 6.宣言区:放置命中对方的符卡;横置卡片不计入总分。 7.弃牌堆:放置被弃置的符卡,此区域明置。 8.隙间:放置被移出游戏的符卡,此区域明置。 9.卡组区:用于放置卡组,暗置。
五、名词解释 1 命中 进攻方宣言的符卡对防御方造成了伤害,且该伤害来自于战力而非特殊效果,则视为进攻方的符卡命中。 2 完全相杀 进攻方宣言的符卡战力小于等于防御方符卡,视为防御方完全相杀进攻方的符卡。 3 击破 当一方的战斗符卡战力大于另一方时,视为战力较大者的符卡击破了战力较小的符卡。 4 相杀 防御方在进攻方宣言战斗符卡后也宣言了一张符卡进行防御,该宣言动作称为相杀。 5. 符力 你盖置在符力区将被当做灵力使用的符卡。 6. 终符 终符是指在符卡上印有LAST SPELL字样的符卡,发动此卡无视华丽度,且不需消耗灵力,但需要: (1)满足卡面描述中白底标注的发动条件 (2)卡片所属角色处于Center或Hyper
(3)将体力归0。 终符能够直接破坏对阵符卡(包括具有“贯通”特性的符卡)。 你在每局比赛中只能发动1次终符。 7. 灵珠崩坏 灵珠翻面横置的状态称作“灵珠崩坏”。这格灵珠将无法被正常回复,并视为灵力上限-1(这将对进攻回合开始阶段抽卡数量产生影响)。只有在玩家正常灵珠全满情况下,耗费1次回复灵力的机会才可将其修复。 8.手牌上限 手牌上限默认情况下为5。若攻击阶段回合结束时手牌超过该上限,须弃牌至上限。同时,在防御阶段中,手牌不得超过上限。
2014.10.20更新 【ver.EP-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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