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符斗祭官方论坛

找回密码
加入幻想乡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收起/展开

当前在线玩家

游戏大厅      在房间中       准备状态       游戏中       观战中      
收起/展开

『文々。新闻』

查看: 921|回复: 13

[符斗祭技术] 看到测试服对黑幕的改动,所以有一些话相对大家说呢

[复制链接]

存在感: 18 天

[LV.4]毛玉III

恋☆
幸福:40℃
发表于 2015-2-26 21:5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楼惯例,先谢奉孝

存在感: 18 天

[LV.4]毛玉III

恋☆
幸福:40℃
 楼主| 发表于 2015-2-26 21:5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绯想无念 于 2015-2-26 21:57 编辑

看到测试服对黑幕的改动,有所感触,所以写了一些话,其中有我们老师对我们的训语,也有一些从网上看到的东西,加上自己的一点感悟,所以有了这篇文章
窝呢,不是对大家指手画脚的,只是想让这个游戏更加的有意思,大家能更好的体验游戏的乐趣,所以才写了这些,请大家多多指教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存在感: 18 天

[LV.4]毛玉III

恋☆
幸福:40℃
 楼主| 发表于 2015-2-26 21:5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博弈,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做出对自己有利的行动
而现在就让我们把那些定理化的东西放到一边去,
从另外一个层次进入到这个奇妙的符斗祭的世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存在感: 18 天

[LV.4]毛玉III

恋☆
幸福:40℃
 楼主| 发表于 2015-2-26 21:57:14 | 显示全部楼层
窝不会告诉你如何做,用一些众所周知的思路去分析局势,因为十分枯燥,也无法将所有状况详尽列出,于是人家只是引导大家,如何从不同方面来思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存在感: 18 天

[LV.4]毛玉III

恋☆
幸福:40℃
 楼主| 发表于 2015-2-26 21:5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呢,举一个栗子
当场上有琪露诺的时候

一旦其他人没有【弹幕】,或者【弹幕】奇缺,琪露诺就会成一个十分恶心的存在,每回合无代价的一拆

而如果大家都不缺【弹幕】,或者回合内不使用【弹幕】,留到回合外在使用。那么琪露诺就会成为一个十分尴尬的存在,近乎白班,要么就是用自己的防御资源去换对方的额外进攻资源

于是乎,
是否要在回合内发动【最强】------是否有必要去发动--------从其他角色局势/大局的角度看------发动之后的结果是否值得发动需要的代价-----------其他角色是否会让你如愿


回合外是否要舍弃防御资源而留下进攻资源------从琪露诺角度看--------发动的代价值不值得-------是否需要揣摩琪露诺的心里


这就是一个简单的心里博弈,如何取舍,如何选择,才会对自己更加好
[发帖际遇]:

绯想无念大喊一声,老娘最强,获得15 节操.
幸运榜 / 衰神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存在感: 18 天

[LV.4]毛玉III

恋☆
幸福:40℃
 楼主| 发表于 2015-2-26 21:59:01 | 显示全部楼层
BOSS道中城管黑幕  4种身份,3个势力
在完全理性的状态下,完美的三足鼎立之势,完美的三方博弈


对于任何一个势力来说,其他势力都是敌人,
但是,并不是绝对的敌人,因为往往在3方势力之中,弱的两方肯定会才去合作博弈,
采取联盟的方式对抗最强的那一个


那个孤军奋战的黑幕,纵使实力比其他两方低的令人发指,既没有队友,获胜也十分困难,可正是如履薄冰,举步维艰,一着不慎就会满盘皆输

然则作为游戏中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

此时的黑幕反而会显得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在一个近乎完全平衡(或者有一点点倾斜)的天平之中,黑幕作为一个不属于任何一边的砝码对着天平的倾斜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无论是谁,都希望自己方更加强大



BOSS方面,相对着城管有着更为简单的失败条件,主公死亡的条件让她们显得比较劣势,所以,至少在这时,她们是希望黑幕更倾向于自己

而作为城管,人数的优势,以及简单的目标,让他们在初期显得所向披靡,但是,一旦面对其对方2个势力的联盟,本来的优势就不会那么明显



败如山倒,一步错,就有可能永无翻身之日,每一个决定都是决定着大家的生死,每一步都是博弈


每次的出牌,天平的都会不断的倾斜

没有人希望一方势力独霸天下,也没有谁希望被两方势力共同讨伐,




作为参与博弈之中的你,

应该更多的从局势上收集情报为自己所用,然后去做出更适合自己的行为

而不是一位的穷兵黩武,为了自己的目标无视其他的一切,你要知道,你若这么做,则很有可能被其他两方联手直接压制到崩盘,最终的结果只能含恨九泉,泪眼婆娑的看着其他人获得胜利




强者诚然不能刚愎自用,视所有人为无物。应当是在并不是那么优势的时候,示敌以弱,以求得短暂的和平,在暗中积攒势力,待到另外两方都是对方如眼中钉的时候,在鱼跃而出,一举击溃所有对手。一旦有些许优势就无视他人,有可能会让其他两家不留后手的拼死一搏,无论结果如何,你必然元气大伤,再无再战之力



弱的一方也不能就此失去希望,因为此时还有一方与你同样岌岌可危,一旦你被击败,那么另外一方势必唇亡齿寒,你在这个时候不妨去与其联手,共抗强敌。但是不可以忘记的是,你们不是永远的盟友,有可能一转眼,她就变成了你的敌人。

如何在共克强敌之后任然有势力去面对下一个敌人,如何借盟友之手去除强敌,自己在坐收渔翁之利。同样的,在面对盟友是,如何即保存势力,又达成联手的目的,



这些都是需要大家仔细思考的问题


[发帖际遇]:

绯想无念虚心听四季讲了14 0个小时教诲,奖励14 节操.
幸运榜 / 衰神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存在感: 368 天

[LV.9]达人II

单身中……
帮我摆脱单身吧
发表于 2015-2-26 23:49:00 煞笔球保护协会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玩黑幕还不敢说。。

厚黑学读2遍就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存在感: 18 天

[LV.4]毛玉III

恋☆
幸福:40℃
 楼主| 发表于 2015-2-26 23: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绯想无念 于 2015-2-27 00:40 编辑
水墨 发表于 2015-2-26 23:49
怎么玩黑幕还不敢说。。

厚黑学读2遍就会了

人家并不是说怎么玩黑幕,只是想让大家不要城管强推主公,不然黑幕真的很郁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存在感: 269 天

[LV.8]达人I

五石瓠舟
幸福:127℃
发表于 2015-2-27 00:3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下用黑幕时一直很纠结,boss血量一直在濒死上下,黑幕完全只能干道中的活
这时候如果是挂机黑幕或者自暴自弃黑幕,boss肯定没救了的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存在感: 71 天

[LV.6]触手II

莲子可乐
幸福:865℃
发表于 2015-2-27 06:47:02 | 显示全部楼层
绯想无念 发表于 2015-2-26 23:51
人家并不是说怎么玩黑幕,只是想让大家不要城管强推主公,不然黑幕真的很郁闷
...

实际上正是由于内的存在,反贼最佳胜率就是集火主公
不论反贼天生的集火优势还是胜利条件难易度的优势,这注定反贼一辈子都会开局集火主公
能改变这个状况的并不会是黑幕新的胜利条件,而是双内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存在感: 18 天

[LV.4]毛玉III

恋☆
幸福:40℃
 楼主| 发表于 2015-2-27 08:4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拈華丶冷笑 发表于 2015-2-27 06:47
实际上正是由于内的存在,反贼最佳胜率就是集火主公
不论反贼天生的集火优势还是胜利条件难易度的优势, ...

所以这个只是最佳选择撒,一旦主内把反打崩盘,接下去肯定就是主的胜利。

现在的反贼基本就是,要么直接强推掉主,要么被主内联手打崩盘,所以虽然看上去主反胜率差不多,实际上就是在4V4,她们完全没有把内这个可能对自己有利的因素算进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存在感: 18 天

[LV.4]毛玉III

恋☆
幸福:40℃
 楼主| 发表于 2015-2-27 08:4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战况胶着,或者推主无望,完全可以将集火目标转移到忠身上,这样既能避免内的不留手打击,也可以迂回的获得胜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存在感: 312 天

[LV.8]达人I

单身中……
帮我摆脱单身吧
发表于 2015-2-27 11:57:1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除了黑幕与道中的话一般不敢开局盲狙.    要不是城管强推掉主公   要不就是城管慢慢被BOSS道中黑幕打崩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存在感: 200 天

[LV.7]触手III

马鹿野郎代表
幸福:20047℃
发表于 2015-2-27 17: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于是总结:不要强势,利用黑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幻想乡

本版积分规则

幻想梦斗符

申请友链|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东方符斗祭官方论坛

GMT+8, 2024-5-3 23:24 , Processed in 0.053056 second(s), 41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