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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魂魄版杀,附加了付薄荷老师的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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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感: 159 天

[LV.7]触手III

蚀影の司马
幸福:26120℃
发表于 2013-9-30 19:5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魂魄のシャナ 于 2013-10-1 07:45 编辑

薄荷老师的极具代入感的游戏规则:

给下一个牺牲者的死亡通告&秘密游戏同人游戏
魂魄别离的反叛ver.0.7
by Mint_Swater

14个人被关到了一个破破烂烂的大楼里,左手腕被戴上了奇怪的手环,明明没有信号的手机却收到了写有规则的奇怪短信,他们将会如何行动呢?

……先说基本规则……
基本规则
1.游戏在14人的参与下进行。不包括法官。
2.参加者在分出胜负之前无法离开会场。
3.参加者会被划为『连续杀人犯』和『市民』两个阵营。只有本人才知道自己的身份。『连续
杀人犯』共有3人。『连续杀人犯』之间也互相不知道身份。没有杀手独自的交流阶段。需要自
力寻找队友。
4.为了游戏的进行,参加者将会装备手环状的装置。
5.每回合分为『自由活动』和『指名』两个环节。
6.在『指名』环节中,参加者要指名一位想要杀死的参加者。指名是隐蔽的,其他人无法知道
参加者指名的对象是谁。
7.回合结束后,被『连续杀人犯』所指名的人中票数最多者死亡。
8.回合结束后,被普通『市民』所指名的人中票数最多者死亡。
9.所有的『连续杀人犯』死亡时,『市民』获得胜利。当『市民』的人数小于等于『连续杀人
犯』的人数时,『连续杀人犯』获得胜利。
10.特殊市民『警官』所指名的对象该回合内不会死亡。『警官』只有1人。
11.特殊市民『侦探』可以查明其所指名的对象是否为『连续杀人犯』。『侦探』只有1人。
12.『警官』和『侦探』的指名不计算在规则8的票数内。
13.『侦探』需要等待其他参加者指名完毕,并只能指名本回合内被其他人指名过的人物。
14.『连续杀人犯』的指名为同数的情况下,拥有『优先权』的指名生效。『优先权』每回合有
规律地在『连续杀人犯』之间移交。
15.『市民』的指名为同数的情况下,并列最高票的参加者全部死亡。
16.如果参加者对其他参加者行使暴力,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投票,将会马上因为违反规则
死亡。
17.在分出胜负的同时,负方仍然生存的参加者会马上全部死亡。
18.只要不违反规则1~17,参加者可以自由行动和发言。


角色代入规则
除了基本规则中的『身份』,参加者还拥有各自的『角色』。参加者『赢得游戏』的
条件并不一定是在基本规则中『胜出游戏』,而是满足『角色』的胜利条件。如果无
法满足『角色』的胜利条件,即使胜出游戏存活下来也会视为Bad End,即赢了游戏输
了人参。游戏结束后获胜的参加者,会根据评价获得相应的报酬。胜利条件达成更为
困难的,会有更高的评价。
『角色』由一至两个关键词构成,包含了胜利条件以及(可能会有的)特殊能力。原
则上『角色』的情报是非公开的,参加者除了自己的角色以外不知道关键词池总共有
些什么。
(魂魄的理解是,每个人除了胜利以外  还有一个  想要达成目标,而 完成这个目标的重要度>游戏胜利)


环境规则
i 会场是一幢年久失修的摩天大楼的高层。无论是电梯还是楼梯都无法上下楼。这一层由5个主要房间构成,分别是『投票大厅』『会议室』『办公室』『图书室』以及『上锁的房间』。参加者可以在这些房间之中自由移动(除了上锁的房间需要知道密码以外)。
ii『投票大厅』:在投票环节,所有参加者必须来到这里进行投票。
iii『会议室』:可以由参加者从内部自由锁门的房间。
iv『办公室』:因为大楼年久失修,墙壁已经破损。失足可能会坠楼。
v『图书室』:存放着许多犯罪有关的资料。用来隐藏信息再合适不过了。
vi『上锁的房间』:其他地方都破破烂烂,只有这个房间的门意外地坚固。门边有个电子密码锁。(内部有很多电脑)
☆更多关于会场环境的问题,可以当场私聊咨询法官,视为花时间调查。调查可能可以获取物品,向法官私聊即可

(魂魄的理解是,不同场景有不同的用途,某些场景可以获取特定道具,但自己用不用得上就不知道了)

重要:五个场景分别用五个QQ群代替,想要进入响应场景则须加入对应的QQ群。每个人,任何时候,只能存在于五个群里面的一个群,不能加入2个以上的QQ群。想要换场景则须退出QQ群。
所以…………有没有谁能提供QQ群的支持……趴……




第二种(以前大师的规则):

  规则:  身份: 杀手, 警察, 平民,医生,黑幕,普通少女


游戏流程:  每轮分以下阶段和步骤:

第一阶段:

1.这一游戏轮次正式开始。医生的行动会由法官私信通知。

2.法官宣布“请杀手准备”,此时杀手请自己通过私聊或者QQ等方式,内部讨论指定一名角色并杀死。

3.法官宣布“请杀手开始杀人”,此时杀手必须将要杀死的人确认(可以是杀手自己),然后告知(私聊)法官。法官确认完毕之后不得更改。

4.法官在中宣布“请警察开始指认杀手”,此时警察请自己通过私聊或者QQ等方式,内部讨论要验明哪一名角色的身份,然后告知(私聊)法官。法官确认完毕指定玩家的身份并告知警察。

5.法官在宣布“请医生开始行动”,此时法官会私信医生决定是否救人或者对其使用毒药(均可以对自己使用)。医生每回合都可以救人,但是不能连续两回合都救助同一名玩家。而且毒药只有1瓶,对某名玩家使用之后则今后都不得使用毒药。毒药的效果是使得该玩家在天亮时毒发死亡。医生行动结束后需通知法官。法官确认之后医生不得进行修改并立即结束私聊。

6.法官宣布“请黑幕开始行动”,此时法官会私信黑幕,并由黑幕决定是否抹杀掉任意一人的痕迹(可以抹杀自己)。该行动整局比赛只能发动一次。被抹杀的人视为消失,会有法官在天亮时宣布,并且无论何时消失均没有遗言,直接退出游戏。巫女救人是不能防止某玩家被黑幕抹杀的。黑幕的特殊性还在于在行使黑幕特权之前,是不会被杀手杀死或者被巫女毒死的(毒药自动失效),不过可以被公投致死。黑幕行动结束后需通知法官。





第二阶段:

1.法官开启新的论坛讨论帖子中宣布死亡情况和死因(死者不公布身份,下同),并请第一位死者在论坛帖子内留遗言,死者发布遗言之后需立即退场,不得继续在游戏中发言(想吐槽的话请去观众专用帖)。若没有遗言则立即退场。

2.请各位玩家尽情在游戏讨论帖子中进行任意讨论(也就是杀人游戏中的发言部分,不过没有话语次数和顺序限制,相对自由)。
其中注意事项有:
1)严禁3连,想集中表达意思的请在一个帖子内补充,然后等其他玩家分享意见之后再继续讨论
2)所有没死的角色都至少要说一句话,否则视为自动退出游戏,取消其第二天及往后的发言资格。
3)讨论过程中必须确定至少一名犯罪嫌疑人人选。

3.法官整合发言并确认犯罪嫌疑人名单 ,之后进行全员公投,投票方法是通过THB私信告知计票的法官。(可以弃权)法官核实票数之后决定将票数最高的角色执行死刑。想遗言则在帖子内留下遗言,若没有遗言则直接退场。
投票规则:必须从讨论中已经决定的名单中选择人选,不得私自投其他人。如果只有一名候选人,则半数通过,不过半数则不执行死刑。如果两名玩家平票则进行PK。如果PK再度平局则无人死亡(这个魂魄自己也不是很懂,大概是辩论吧)。

---轮次结束--- 之后进入第二轮,除非满足某方胜利条件(游戏立即结束),否则游戏继续。

  胜利条件:
杀手:解决者全部死亡或者少女全部死亡
解决者&巫女&普通少女:杀手全部死亡







咱会开一个专门的版杀帖子,里面进行公布一切可以公开的信息(也方便观众吐槽什么的)。在下面的楼层里,参赛者进行日常的发言等等(希望不要太水……认真发言)。
观众想要吐槽的话,咱会再专门开一个帖子。话说……要不要来点赌博什么的……猜猜今天谁被杀死,或者谁被投死之类的,奖品嘛……就送点道具吧……



@太阳薄荷









存在感: 643 天

[LV.9]达人II

音世羽❀
幸福:20008℃
发表于 2013-9-30 20: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智商不行好像参加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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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感: 159 天

[LV.7]触手III

蚀影の司马
幸福:26120℃
 楼主| 发表于 2013-9-30 20:0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妖梦 发表于 2013-9-30 20:01
我智商不行好像参加不了


大丈夫,妖萌前辈很强的~!而且抽到平民或者杀手应该不是很考验智商,妖萌前辈乃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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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感: 1502 天

[LV.Master]神厨

魂魄のシャナ
幸福:26120℃
发表于 2013-9-30 20:02: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该不会就是杀人夜吧?以前看安妮玩过,不过我不用YY的·······
[发帖际遇]:

蚀影の司马符斗祭10连胜,获得3 点节操.
幸运榜 / 衰神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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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感: 159 天

[LV.7]触手III

蚀影の司马
幸福:26120℃
 楼主| 发表于 2013-9-30 20: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六夜の司马 发表于 2013-9-30 20:02
这个····该不会就是杀人夜吧?以前看安妮玩过,不过我不用YY的······· ...

这个就在论坛举行了……应该没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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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感: 643 天

[LV.9]达人II

音世羽❀
幸福:20008℃
发表于 2013-9-30 20: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魂魄のシャナ 发表于 2013-9-30 20:02
大丈夫,妖萌前辈很强的~!而且抽到平民或者杀手应该不是很考验智商,妖萌前辈乃可以的! ...

我想参加请务必黑幕让我抽到平民~ 杀手也是不需要智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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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感: 598 天

[LV.9]达人II

单身中……
帮我摆脱单身吧
发表于 2013-9-30 20: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生有针的次数限制吗?可以针死人吗?
报名w

点评

报名是么,先做个标记  发表于 2013-9-30 21:18
[发帖际遇]:
七去ze符斗祭10连跪,丢失10 点节操.
幸运榜 / 衰神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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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感: 159 天

[LV.7]触手III

蚀影の司马
幸福:26120℃
 楼主| 发表于 2013-9-30 20:0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妖梦 发表于 2013-9-30 20:05
我想参加请务必黑幕让我抽到平民~ 杀手也是不需要智商吗?

妥~!黑幕就交给咱了~!杀手的话只要杀人就好了……应该不太需要思考什么吧……(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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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感: 25 天

[LV.4]毛玉III

Akyuu
幸福:20548℃
发表于 2013-9-30 20: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用途:为那些对版杀有兴趣但是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参加游戏的朋友们一个交流互动讨论的平台,也为那些观众们提供一个相对自由的发表看法和水贴的地方。

开放日期:即日起至版杀活动结束三天后

注意事项:
1.参与游戏的玩家可以在这里发游戏无关向的水贴,不过严禁发表暴露身份,寻找、引导队友倾向等影响游戏公平性的回复。违者扣节操禁言3天并强制退出游戏。
2.未参加游戏的观众请集中在这里发表意见,严禁在另外的比赛用楼层内发表任何观点。违者处罚同上。
3.对版杀有任何问题的话可以在此集中询问法官。(本次公测法官:@大师的幻想乡 助手:@紫大人吾的嫁 @灬芙兰朵露灬)
4.严禁三连。违者初犯-50节操,之后每犯一次-100节操。屡教不改者禁言3天。

希望大家能够配合我们的工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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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感: 159 天

[LV.7]触手III

蚀影の司马
幸福:26120℃
 楼主| 发表于 2013-9-30 20: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勒个去。 发表于 2013-9-30 20:05
医生有针的次数限制吗?可以针死人吗?
报名w

应该没有……吧……

好~报名OK
[发帖际遇]:

魂魄のシャナ娱乐玩耍,奖励10 节操.
幸运榜 / 衰神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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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感: 1502 天

[LV.Master]神厨

魂魄のシャナ
幸福:26120℃
发表于 2013-9-30 20: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魂魄のシャナ 发表于 2013-9-30 20:04
这个就在论坛举行了……应该没什么问题……

额····YY嘛?那天呀?我出去玩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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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感: 84 天

[LV.6]触手II

利歌塔•埃玛
幸福:47℃
发表于 2013-9-30 20: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与其说是版杀...还不如说是借助与论坛的QQ群杀,233

点评

23333 正解  发表于 2013-9-3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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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感: 643 天

[LV.9]达人II

音世羽❀
幸福:20008℃
发表于 2013-9-30 20: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魂魄のシャナ 发表于 2013-9-30 20:06
妥~!黑幕就交给咱了~!杀手的话只要杀人就好了……应该不太需要思考什么吧……(大概…… ...

恩~请务必让我变成酱油
杀手杀人不是还给想怎么杀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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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感: 171 天

[LV.7]触手III

单身中……
帮我摆脱单身吧
发表于 2013-9-30 20:12:37 煞笔球保护协会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法碰到电脑的我路过一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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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感: 1 天

[LV.1]呆毛

单身中……
帮我摆脱单身吧
发表于 2013-9-30 20: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我玩过
跪求酱油
我演技不行啊

点评

OK~咱记下咯……明天公布游戏时间吧  发表于 2013-9-3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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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感: 159 天

[LV.7]触手III

蚀影の司马
幸福:26120℃
 楼主| 发表于 2013-9-30 20: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白野威 发表于 2013-9-30 20:08
与其说是版杀...还不如说是借助与论坛的QQ群杀,233

诶诶诶……咱一直以为版杀就是在论坛进行的杀人游戏……

嘛……其实借助论坛就可以完成了,不过因为杀手,警察之间需要内部交流,所以需要QQ来帮助,不过,就算光靠论坛的私聊也可以做个八九不离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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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单身中……
帮我摆脱单身吧
发表于 2013-9-30 20: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智商不在呢』
『排板真好呢』
『參加不了真可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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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感: 159 天

[LV.7]触手III

蚀影の司马
幸福:26120℃
 楼主| 发表于 2013-9-30 20: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死掉的正直者 发表于 2013-9-30 20:12
无法碰到电脑的我路过一下就好了。。。

手机么……如果是平民的话……就算不用电脑也没什么……但是如果是警察、医生或杀手的话……就必须要有私聊功能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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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感: 279 天

[LV.8]达人I


婚礼筹备
发表于 2013-9-30 20: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不不,普通的杀人游戏已经无法满足我了……

……我正在构思一种更加有趣的直面人性的角色扮演类杀人游戏……

……说到底人为什么会杀人呢……杀手真的就是穷凶极恶的吗?难道没有全员逃脱的Good End吗?……

……我正在构思这样的一场『游戏』。……

……也许,只有真正的在被杀就会死的压力下,『游戏』才会好玩吧……但是我没有那种恶趣味,也没有实行的能力。那么我能做到的也就是在描写处刑场面的时候尽量残酷了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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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感: 159 天

[LV.7]触手III

蚀影の司马
幸福:26120℃
 楼主| 发表于 2013-9-30 20: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妖梦 发表于 2013-9-30 20:09
恩~请务必让我变成酱油
杀手杀人不是还给想怎么杀的吗?

=A=……嘛……这种事交给队友决定也可以……不过最后只有一个人的话……说不定也会因为不会玩而被别人放松警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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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感: 159 天

[LV.7]触手III

蚀影の司马
幸福:26120℃
 楼主| 发表于 2013-9-30 20: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阳薄荷 发表于 2013-9-30 20:16
……不不不,普通的杀人游戏已经无法满足我了……

……我正在构思一种更加有趣的直面人性的角色扮演类杀人 ...

诶诶诶……听起来很厉害……(因为听不懂=A=……

不过……薄荷老师还是不参加么……?

[发帖际遇]:

魂魄のシャナ符斗祭10连胜,获得6 点节操.
幸运榜 / 衰神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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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感: 171 天

[LV.7]触手III

单身中……
帮我摆脱单身吧
发表于 2013-9-30 20:17:59 煞笔球保护协会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阳薄荷 发表于 2013-9-30 20:16
……不不不,普通的杀人游戏已经无法满足我了……

……我正在构思一种更加有趣的直面人性的角色扮演类杀人 ...

这不是thb大逃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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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感: 159 天

[LV.7]触手III

蚀影の司马
幸福:26120℃
 楼主| 发表于 2013-9-30 20: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深紅色的月亮 发表于 2013-9-30 20:14
『智商不在呢』
『排板真好呢』
『參加不了真可惜呢』

ED快到碗里来啦~!不能参加是因为要去旅游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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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单身中……
帮我摆脱单身吧
发表于 2013-9-30 20: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魂魄のシャナ 发表于 2013-9-30 20:18
ED快到碗里来啦~!不能参加是因为要去旅游么

『不是呢』
『那段時間要上學喲』
『這排板是打算給人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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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感: 1502 天

[LV.Master]神厨

魂魄のシャナ
幸福:26120℃
发表于 2013-9-30 20: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阳薄荷 发表于 2013-9-30 20:16
……不不不,普通的杀人游戏已经无法满足我了……

……我正在构思一种更加有趣的直面人性的角色扮演类杀人 ...

不不不,师姐是在想“艺术追求真实吗”是个好主意?记得截图什么的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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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感: 159 天

[LV.7]触手III

蚀影の司马
幸福:26120℃
 楼主| 发表于 2013-9-30 20: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深紅色的月亮 发表于 2013-9-30 20:19
『不是呢』
『那段時間要上學喲』
『這排板是打算給人看的嗎?』

是指大师的那个规则么……嗯……咱去改下……因为是复制的……所以直接就黏贴上去了……而且字有点多……现在是先来回复下参赛的人的报名的
[发帖际遇]:

魂魄のシャナ遭遇城管执法,损失10 点节操.
幸运榜 / 衰神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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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感: 279 天

[LV.8]达人I


婚礼筹备
发表于 2013-9-30 20: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被卷入杀人游戏的时候,谁管你智商够不够。。。……但正因如此,才会因普通人的一生悬命而感动。……
……普通人也有成为主角的权利啊……
[发帖际遇]:

太阳薄荷成功捕获一个吸血鬼,获得3 点节操.
幸运榜 / 衰神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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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感: 643 天

[LV.9]达人II

音世羽❀
幸福:20008℃
发表于 2013-9-30 20: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魂魄のシャナ 发表于 2013-9-30 20:16
=A=……嘛……这种事交给队友决定也可以……不过最后只有一个人的话……说不定也会因为不会玩而被别人放 ...

哦~是这样啊不过我的智商肯定到不最后呢0.0
我第2天死就好 不是第1天酱油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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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感: 56 天

[LV.5]触手I

笨蛋小紫
幸福:101℃
发表于 2013-9-30 20: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阳薄荷 发表于 2013-9-30 20:21
……真正被卷入杀人游戏的时候,谁管你智商够不够。。。……但正因如此,才会因普通人的一生悬命而感动。… ...

大萌神好久不见~
[发帖际遇]:

“不小心把你踩扁了,抱歉了”接受萃香道歉,获得5 点节操.
幸运榜 / 衰神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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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感: 1351 天

[LV.10]达人III

上条当麻
幸福:327℃
发表于 2013-9-30 20: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哦~我要夏娜醬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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